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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縣111年第4次專兼任輔導教師 專業督導研習實施計畫

一、 依據:111年度教育部補助金門縣設置學生輔導諮商中心計畫案。
二、 目的:
(一) 建立專兼任輔導教師之督導系統,提升其專業成長。
(二) 增進專兼任輔導教師因應校園危機事件之處遇能力。
(三) 增進專兼任輔導教師針對適應困難與偏差行為個案類型輔導之專業知能。
三、 指導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四、 主辦單位:金門縣政府
五、 承辦單位:金門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
六、 協辦單位:金湖國中
七、 辦理日期:111年06月10日(週五)。
八、 辦理地點:遠距視訊模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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