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中心
金門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簡介
一、 緣起
為因應日益多元複雜的學生問題及解決校園專業輔導人員不足的困擾,教育部依據國民教育法第十條修正案,自民國100年8月起,推動各縣市成立學生輔導諮商中心,以協助國中小學校提升心理輔導與諮商服務效能。為加強本縣各校嚴重適應困難或行為重大偏差之學生,提供專業諮商輔導工作,以提升三級輔導預防之成效,本中心因此孕育而生。
二、 成立期程
本中心辦公室設置於金湖國中行政大樓三樓,隸屬於教育局,正、副召集人分別由教育局局長及學管科科長擔任,並設有主任1人,借調金湖國中莊錦智老師至本中心服務。莊主任為國立台灣師範大學教育學系畢業及彰化師範大學輔導與諮商研究所結業,曾擔任金湖國中導師、教學組長及輔導主任等職務,教學、行政與輔導實務經驗長達二十三年。
(一)100年8月1日,本中心成立與莊錦智主任到職。
(二)101年1月31日,專任社工師與專任諮商心理師到職。
(三)101年2月3日,衛生局核可本中心為心理諮商執業場所。
三、 中心任務
本中心任務為以下幾項,分別為:
(一)提供學生心理評估、輔導諮商與資源轉介服務。
(二)輔導嚴重心理與行為偏差及適應困難學生。
(三)提供學校教師與學生家長專業諮詢服務。
(四)協助學校辦理個案研討會議。
(五)協助處理學校危機事件之心理諮商工作。
(六)提升學校教職員專業輔導知能。
(七)進行成效評估與個案追蹤管理。
(八)協調及整合諮商與輔導資源。
(九)配合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統整並督責國中階段適性輔導工作
之推動。
(十)協助訓練輔導團隊,培育輔導種子教師。
四、 服務項目
(一) 受理國中小學生個案轉介與後續輔導服務。
(二) 受理國中小學校申請協助事項:
1. 危機事件相關處遇,例如:班級輔導、急性減壓團體、團體諮商等。
2. 個案研討會議,例如:針對個案進行整合處遇會議等。
3. 心理諮商推廣服務,例如:本中心簡介、媒材及出版品分享等。
4. 輔導人員督導(諮詢)會議,例如:輔導/認輔教師會議等。
5. 教師/家長個別諮詢服務。
6. 專輔人員駐校服務,例如專輔人員駐校進行個案諮商,每週半天,以學期為申請單位。
7. 小團體輔導。
8. 其他必要協助事項。
(三)國中小適性輔導工作之推動。
五、 服務對象:
(一) 本縣國中小學生。
(二) 本縣國中小學生家長。
(三) 本縣國中小學校之教師、輔導老師、校長等。
六、 服務議題:
人際問題、異常行為、親子關係、學校生活、拒學中輟、生涯發展、學習困擾、偏差行為、情緒困擾、危機事件等議題。
七、 服務流程
八、 本中心架構與人員編制
1. 本中心統籌規劃專業輔導人員(如心理師、社工師)之聘用、管理、教育訓練、督導及考評,規劃全縣專業輔導人力之運用。
2. 除了分別進行必要任務外,將以中心專業人力銜接學校輔導教師人力,提供輔導教師實務工作的專業督導及支援協助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