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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學年度國中教師專業發展社群第二場次

金門縣112學年度國中教師專業發展社群第二場次實施計畫
一、依據:112年度教育部補助金門縣設置學生輔導諮商中心計畫 案。
二、目的:
(一)透過跨領域之輔導人員專業學習社群,提升其專業成長及專業增能。
(二)透過分享偏遠學區的在地輔導實務,帶領專兼輔教師及輔諮中心專輔人員進行討論與反思,以強化三級輔導成效。
三、指導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四、主辦單位:金門縣政府
五、承辦單位:金門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
六、協辦單位:金門縣金湖國中
七、辦理日期:112年11月4日(週六)上午9:00-12:00。
八、辦理地點:學生輔導諮商中心。
九、專業督導辦理方式及流程(如附件一):
(一)由學生輔導諮商中心聘請本縣跨領域之業師擔任講師,以專業學習社群作為學校發展二級輔導核心團隊之運作根基,透過持續性的專業對話使其作為各校未來規劃二級輔導之重要立基,建立行政人員角色和輔導教師服務方式。
(二)與會之輔導人員,就系統合作實務議題進行探討與交流,討論出適合各校與輔導工作模式。
十、參加人員:本縣輔諮中心人員、國中輔導行政人員及專兼任輔導教師,共27人。
十一、報名須知:
(一)請各校參加人員於112年11月2日前自行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報名。課程代碼: 4062564。

(二)各校參加人員請准予公假半日登記,並本權責准予補假半日。
十二、經費來源:112年度教育部 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補助金門縣設置學生輔導諮商中心計畫專款。
十三、預期效益:
1.提供專業講座,增進專兼輔教師之學生輔導相關知能。
2.經由校園個案實務演練與分享,提升校園個案輔導處遇之能力。
3.外聘督導針對各校複雜難解之個案,提供專家意見供諮詢。
十四、獎勵:本方案執行完成後,相關承辦人員陳報本府給予敘獎。
十五、本方案經陳金門縣政府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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